等級:第二級古蹟,其類別屬於祠廟
指定古蹟時間:民國74年11月27日
位 置:高雄縣鳳山市中山路7號
所有權屬:鳳山市龍山寺管理委員會
寺廟的起源
皆與先民生活歷史背景有密切關聯
鳳山龍山寺創建年代缺乏正式考證依據
有說在康熙末年,或乾隆初年
當初或許創建時,只是一座草堂小寺
香火未盛,參拜信徒較少
僅是四周善信頂禮祈福的聚落信仰中心
因而未有完整的建寺記載
根據清朝鳳山縣知縣李丕煜
於康熙五十八年(西元一七一九年)初修「鳳山縣志」時
尚無有關龍山寺之文字記載
當時的鳳山縣署設於興隆里舊城(今左營)
朱一貴起事反清復明是在康熙六十年間
當時的鳳山市稱為「下陂頭街」
新城遲至乾隆五十三年林爽文亂平
縣署才由舊城遷移至下陂頭街重築新城
李丕煜在「鳳山縣志」中
形容:「下陂頭街商賈轃集,莊社街市,惟此為最大。」
可見當時的鳳山縣轄內下陂頭街繁榮景況
龍山寺位於縣城東門,面臨鳳山溪(昔稱東門溪)
有水利之便,舟楫可經前鎮媽祖港出海
進口貨物亦可從現在的東便門碼頭上岸
因此龍山寺得地利之便
很快就發展為香火旺盛的佛寺
在現存龍山寺的匾額中
正殿上方一塊「南雲東照」木匾
落款為「乾隆歲次庚辰」
贈匾人不詳,時為乾隆二十五年(西元一七六0年)
推測正逢龍山寺擴建落成
因此,寺方依據各方考證
亦自認為龍山寺創建於康熙年間
已有近三百年歷史
龍山寺起源,相傳康熙年間
有一來自福建省的先民
隨身攜帶泉州府晉江縣安海鄉龍山寺的觀音菩薩香火包
行經現址一口古井
汲水止渴之前
將隨身香火包掛在井旁之石榴樹枝椏
離去時忘記帶走
香火包入夜後發光
引起附近居民好奇
認為是菩薩顯靈乃迎奉香火
並將石榴樹雕成觀音佛像建寺奉祀
並沿用祖廟龍山寺名稱
因主祀觀音菩薩
地方上亦有稱「觀音寺」
其間經歷乾隆三十年(西元一七六五年)、嘉慶十二年(西元一八0七年)、道光十五年(西元一八三五年)、同治十年(西元一八七一年)、光緒三十三年(西元一九0七年)等修葺記錄
民國二十二年添建兩側廂房
民國四十七年整修前殿及拜亭屋頂
民國七十六年發包重修,寺貌煥然一新
龍山寺經內政部列為國家二級古蹟
乃在於該寺保留豐富而完整的傳統寺廟建築資產
從屋頂剪粘、泥塑、山牆面設計、台基、柱礎、石材雕刻、木構棟架、雕窗、門牆彩繪等全體造型或局部構工相當可觀
成為遊客造訪鳳山時不可錯過的參觀景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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